金秋十月,將迎來乘機出行的旺季。乘機出行,許多旅客會帶上1-2塊充電寶滿足隨時隨地的充電需求。近期,石家莊機場安檢現場就發(fā)生了多起因充電寶外部破損或是標識不清無法攜帶上飛機的情況。石家莊機場提示乘機旅客,攜帶充電寶乘機需要提前了解相關注意事項。
——充電寶須隨身攜帶勿托運
充電寶不能辦理托運。按照《關于民航旅客攜帶“充電寶”乘機規(guī)定的公告》規(guī)定,充電寶(移動電源)屬于鋰電池類產品,是不允許辦理托運的,只能隨身攜帶。旅客在進行值機服務、辦理登機牌之前,建議提前取出托運行李中的充電寶,隨身攜帶。
——充電寶能量攜帶標準
按照民航相關規(guī)定,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,無需航空公司批準;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,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,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。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。電子設備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。石家莊機場安檢針對超過民航局相關規(guī)定或額定能量大于160Wh的充電寶,提供保管和代郵服務。
——攜帶充電寶的規(guī)格和參數要求
首先,充電寶規(guī)格參數必須全面。對于充電寶的規(guī)格和參數,外部必須要標注清晰,外部無明顯破損。廣大旅客選擇充電寶時,請盡量選擇規(guī)格參數齊全、有質量保證的品牌。
其次,對于形形色色的充電寶,旅客隨身攜帶時請注意:充電寶必須標識全面、清晰。建議旅客攜帶充電寶出行前,請勿選擇“三無產品”。
——飛行中請勿使用充電寶
飛行期間,要聽從航班乘務人員安排,請勿使用充電寶進行充電。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,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處于關閉狀態(tài)。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,盡量放置于能夠隨身看管的地方